全球升温番外之 撑伞我独行

  (排雷:有道德瑕疵的读者小可爱就别看啦!)
  族望留原籍,家贫走他乡。
  路雨读到这句话的时候,目光在上面停留了许久。
  她想起以前16岁的时候跟着同乡的堂姐去香江讨生活。
  父亲早逝,那时候家里已经穷得揭不开锅,堂姐光鲜亮丽的回去,带走了同乡包括她在内的5个女孩。
  后来她也打听过那些女孩的去向,有人悄无声息的没了,有人听话混成了高级女郎。
  刚到香江,没读过书的她不认识这里的文字,也不会说这里的话。
  当年之所以能脱颖而出,因为她长得漂亮。
  “佢系边度人?”
  “马拉人。”
  “唔系好似样,似d大陆妹。”
  “佢系华裔,轩哥钟唔钟意?”
  “乜名?”
  “尼娜。”
  是了,在遇到周世轩以前,她还不是路雨,那时候她叫尼娜。
  当年她有些拘谨地站在那,忐忑不安的等待着命运的安排。
  堂姐和她说,在这个房间如果被人看上带走,以后将衣食无忧。
  时隔多年,路雨依旧记得周世轩当晚穿着件白色的衬衫,衣袖上挽,衣服的扣子解开了好几颗,露出结实的胸膛。
  她悄悄抬头,想看看要菊姐低声下气讨好的人长什么样子。
  视线对上了一张棱角分明的俊脸,对方微微挑眉,饶有兴趣地抬眼看着她的脸慢慢变得通红。
  周世轩带她离开了那个销金窟。
  所以当年,她沦陷得轻而易举。
  俩人坐在车的后座,他没有开口说话,只是一直不断地抽烟。
  她被安置在了漂亮精致的豪宅里面,从客厅就能看到繁华的海港。
  从未有过的生活在她面前徐徐展开。
  最初,白天有老师过来教她说中文,写汉字。
  周世轩让翻译告诉她:“好好学,我会来看你。”
  “学得不好,你从哪里来,就回哪里去。”
  她学得很拼命,每天只睡6个小时。
  除了上课学习,其余时间她就在空荡的房间里大声练习。
  周世轩对她的进度很满意,又给她请了更多的老师,教她穿旗袍,教她规矩礼仪。
  1年后,她能说一口流利的中文,写出来的字也有模有样。
  她最期待周一和周三晚上的到来,周世轩会过来看她。
  因为那两天他妻子会带孩子上小提琴课。
  周世轩回回都会把她抱起来问:“想我了没?”
  灼热的体温会烫红她的脸,也慰藉着她的心。
  但大多时候他对她的想念,只停留在床上。
  18岁那年,周世轩给了她一份资料。
  照片上的人和她长得很像,或者说她是托了那位的福,才会被周世轩看上。
  “以后你就是路雨,要去曼谷投奔远房姑妈。”
  她被送到了金爷身边。
  喜欢品茶,喜欢旗袍,喜欢吴语软侬的人不是周世轩,是金爷。
  金爷的本名叫金茂,出身大陆,过来香江后家道中落,年轻的时候凶狠敢玩命。
  早年间在边境叱咤风云,摸清了走私的路子,几十年风风雨雨的过来,黑白两道都混得开。
  金爷身边不缺女人,她之所以能脱颖而出,因为和他的发妻长得有七分像。
  周世轩跟着金爷十几年,对他知之甚多,也了解他的心狠手辣。
  奈何岁月不饶人。
  雄狮已老,周围成长起来的幼狮纷纷想要将其击倒。
  路雨沉默不语,她抵死不愿。
  周世轩从口袋里掏出了几张照片,她的母亲还有弟妹穿着新衣服坐在新房前。
  离别的那次云雨,她在他的后背上挠出很多条血痕。
  周世轩没生气,反而在她耳边呢喃:“尼娜,我一定会接你回来的。”
  她只能紧紧地抱住他,像是快要溺水的人抱住最后的浮木。
  周世轩想过她肯定会受宠,但是估错了这张脸的杀伤力。
  金爷在曼谷唐人街的茶楼里把她带回庄园,对她好得不得了。
  那个脾气阴晴不定,一言不合就翻脸的金爷像是被下了降头。
  对她是要星星不给月亮的那种宠,按道上的人讲,就像是老房子着了火一般不可扑救。
  曼谷的气候比香江热,不会泰语的她又变成了文盲。
  可是那段日子她过得很快乐,金爷不会把她关在屋子里。
  他会带她出门去最高的旋转餐厅吃饭,包船去水上运河游玩,带她坐在大象上慢悠悠逛……
  珍珠玛瑙,翡翠玉石,她看上的东西,他都有能力给。
  他的手上有过数百人的命,但会抓着她的手教她写毛笔字,指点她识茶、泡茶、 品茶。
  慢慢的,金爷处理事情的时候也不会避讳她。
  她成了第一个能进他书房、陪他在客厅谈事的女人。
  很多人开始给她送礼物,成箱的美元、纯金做的佛塔、手臂粗的海参……
  只求她能在关键时刻帮忙开口说句话。
  她一开始战战兢兢地问金爷怎么办?
  “你喜欢,就留下。”
  就这样过了一年,要不是周世轩在养生会所找上门,她觉得这种日子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?
  周世轩的眼角多了一道疤,她泡在温暖的花瓣浴里,但恐惧感从后脊蔓延至全身。
  她的手被周世轩握紧,唇舌交缠间,她的躲避像是在白费力气。
  “躲我?才多久就不认人了?”
  周世轩笑得邪性:“老头子真的对你好吗?你连个孩子都没有,他死了以后,你怎么办呢?”
  “路雨,你还记得你叫尼娜吗?”
  当天晚上,她握住金爷的手,十指相扣:“我想要个属于我们的孩子,您会给我吗?”
  “不会,像我这种在刀刃上舔血的人,孩子是负担也是拖累。”
  她没继续追问,眼泪湿了枕巾。
  第二天,金爷带着闷闷不乐的她,出门去了射击场。
  金爷开始教她另外的东西,她不再插花煮茶,而是学拿枪射靶。
  书桌上的书也从唐诗宋词换成了资治通鉴。
  他看着她,眼神带着怀念和愧疚,像是透过她和某人对话:“希望有天我不在你身边,你也有自保的能力。”
  一个月后,周世轩告诉她,他决定在寿宴那晚动手,要她做一件事。
  “金爷,祝您生日快乐。”周世轩西装革履,双手合十触到鼻尖。
  旁边是他带来的生日礼物,一串高僧对着诵了十年经的佛珠。
  金爷穿着舒适透气的唐衫,笑呵呵地说:“小轩,你是个有心的,待会你先去敬第一轮酒。”
  菜陆续上来,觥筹交错之间,路雨看到周世轩喝得红光满面。
  他和其它两个区域负责人替金爷招待那些老朋友。
  散场后,这三人跟着回了庄园。
  当夜庄园灯火通明,周世轩和另外一个叫尼颂的泰国人没谈拢,在金爷面前打了起来。
  两人带过来的打手和外头的守卫起了冲突。
  打架只是在声东击西,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金爷的胸口。
  路雨脸色苍白地打翻了茶杯。
  进主楼会被搜身,安保措施比坐飞机更严格。
  周世轩手里的枪是她提前藏在暗处坐垫下的。
  金爷被人用枪指着,依旧面不改色地喝着茶,“小轩,你太心急了些。”
  周世轩一改之前的老实样,“老头子你以为还会有人来救你?”
  和他打架的尼颂站在他的身后表示支持。
  另外坐着的那人举高双手,表示自己不掺和,谁胜出他认谁做老大。
  周世轩满脸快意地扣动扳机。
  砰的一声,枪响了。
  枪口散落五彩斑斓的礼花。
  路雨转过头说:“金爷,生日快乐。”
  一直被拦在外面的打手终于冲了进来,把周世轩团团围住。
  局势刹那间被翻盘,再也无法逆转。
  从那日以后,她从路小姐变成了路姐,开始帮金爷管事。
  可惜她和金爷的缘分只有七年。
  其实周世轩只要再耐心等多几年,金爷就会彻底退下来,他早年在鬼门关游走多次,身体早就外强中干。
  路雨陪着他走过了最后的时光。
  金爷最后走的时候看着她,嘴里却说着:“晚晚,你来接我了。”
  变卖庄园,再给家里留了一笔够用的钱。
  她离开的时候只带走了那些旗袍,还有金爷送她的一幅字。
  “我其实不喜欢香江,因为总会让我想起湘江,那里是我回不去的故乡。”
  她想去金爷的故乡看看,还有那个源远流长历史中唯一还存在的国度。
  走遍了大江南北,她最后选择定居在湘江河畔。
  开会所、搞安保公司、做进出口贸易……
  路雨本来计划在四十岁的时候让自己的名字出现在富豪榜上,没想到天不如人愿。
  全球升温,世道将乱。
  更让她烦心的是,之前交过的小男友都好聚好散,没想到在最年轻的唐朝天身上栽了跟头。
  不过也有值得开心的事,她通过唐朝天间接认识了一个叫李平曦的女孩。
  那个女孩子成熟稳重,有时又会有点脱跳,不过和她一样,道德感不高。
  平曦不仅帮她瞒住了秘密,还在她想要踏进牢笼的时候点醒了她。
  如果和唐朝天在一起,她就要在他的安排下度过往后的岁月。
  他让她待在基地不要出去,她就要安分守己。
  路雨想通后搬了出来,打开那幅金爷送她的字,研墨提笔。
  纸上只有上半句,今日她想补全。
  从此烟雨路,
  撑伞我独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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