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2章 进城

  长安不是一天建成的。
  叶琛想要摆脱平民百姓的贫苦生活,也不能仅靠系统大杀四方。
  所以他想靠冰雪冷元子做点小生意先,然后一步步构建自己的商业帝国。
  只是这帝国的构建似乎没有那么容易。
  一到晚上小壮就开始哭哭啼啼,原因是吃了两块甘草糖,让他想起了妈妈。
  不过二壮却很是兴奋,一遍遍地检查着货物。
  仿佛闪闪发光的铜钱,已经流入了叶家的钱袋子里一样。
  不过让叶琛很气恼的是,半夜他起床的时候,看见三壮在偷偷摸摸地抹眼泪。
  气的叶琛只想打人。
  最终结果是叶琛这一宿根本没睡好,满脑子都是三壮那愚蠢的模样。
  叶老蔫怎么就生了那么个家伙。
  翌日清晨,前半夜哭哭啼啼小壮,死死的抱着叶琛的大腿,光溜溜的屁股蛋,直接挂在叶琛的膝盖上。
  “爹,我要跟你一起进城。”
  对于进城,叶琛早就习惯了,但是对于孩子们来说,却是个稀罕事儿。
  三壮低着头不说话。
  二壮跃跃欲试。
  大壮则是默默的收拾着东西,不管他去不去,他都要尽长子的职责。
  叶琛道:“今天只准备了一百多碗货,用不了那么多人,这样,小公鸡点到谁,就选谁!”
  叶琛随手指了指,最后选定了叶三壮。
  小壮垂头丧气,但是叶琛的套路却骗不了二壮。
  小家伙立刻瞪着眼睛,一脸不满道:“爹,论头脑肯定还得是我啊!而且我是二哥,家里干活的事情,怎么能让弟弟先上。”
  说着他还气呼呼地瞪了一眼一脸无所谓的三壮。
  小壮最近不想跟三哥一起玩,因为他总是发呆,便跟着起哄道:“二哥,你别看三哥脑子不如你,但是他力气大啊,咱家第一次做生意,保不齐有来搞破坏的,你这身子板不抗揍啊!”
  叶琛也笑着点头道:“对啊,路上不太平,万一遇到劫匪,你三弟还能动手呢。”
  叶琛之所以选老三,是因为老三最近太沉闷了。
  他怕他天天窝在家里,再给憋坏了。
  叶三壮根本没想那么多,将钢管用布袋包裹好,像是大侠一样背在后背上。
  小壮得意的笑着,拉着二哥的手,去山上打野菜,家里的鸡总是要喂地。
  叶丰顺牛车早早停在村口,车上空荡荡的。
  想想也是,现在地里有了水,大家都忙碌得很,谁有空去城里。
  而且最近山上的山货,都被大家给扫荡空了,也没有啥值得去卖的。
  唯独叶琛自己,是属于有生意要做,没办法。
  父子一行人上了车,装了满满四个大桶,一个桶里装了冰块,这个桶被叶琛改造了,专门放了隔热层,可以保障冰块不会快速融化。
  一个是做好的冷元子,也就是炒黄豆,另外两桶则是水,用来清洗餐具。
  家里的碗质量太糙了,有的让小壮都摔破口了。
  最主要的是,农村人用的碗,什么样式都有,不整齐,美感缺失,肯定就会影响口感。
  所以叶琛想好了,到了镇上第一件事情,就是先买点新的勺子和碗。
  叶丰顺一边儿赶着牛车,一边儿哼着沂蒙小调,随口问道:“老蔫,你这是进城干啥去?”
  叶琛开口道:“做了点冻品,拿到城里看看能不能卖个好价钱。”
  叶琛要光明正大地搞钱,改变家庭情况。
  他要盖大房子,要买村里的地,做个舒舒服服的地主阶层。
  一切钱都要来得正,所以他没有隐瞒村里任何人的意思。
  当然,至于能够赚多少钱,那就是他的秘密了。
  他肯定不会傻呵呵的说出去的。
  叶丰顺也没有多问。
  村里人经常坐他的车,去镇上卖。
  东西也是五花八门,从自己家种的蔬菜,到山上采的果子,有些贤惠的婆姨,还会做点馅饼啥的,拿到镇上去卖。
  总之,村里人,为了活命,总是能想到一些奇奇怪怪的招数。
  叶丰顺心里门清,但是嘴上却没有多嘴。
  这镇上的人口袋里的钱可不好挣。
  毕竟叶琛也算是自己的客户了。
  说跑了,自己去哪里挣钱去。
  牛车安安稳稳地驶向朐临镇。
  出了门,看着别样的风景三壮的心情似乎好多了。
  叶琛这个老父亲的脸上也露出了满意的微笑。
  可是接下来他就笑不出来了。
  走了没有多远,不知道什么东西忽然飞了过来,叶琛顺手一薅,竟然是一只幼年期的蝗虫。
  上回坐车,就遇到了丰顺大叔吃蝗虫。
  这让叶琛感觉有些反胃,结果三壮从叶琛手里拿过蝗虫,极其残忍地先撕掉人家的翅膀,然后又用手,一根根扒掉人家的四肢,最后给人家来了个尸首分离。
  绿油油的血液和肠道,拉出来老长。
  极尽残忍之事,连叶琛都不忍多看。
  然后小家伙憨憨地笑了笑,跟没事儿人一样,在牛车上擦了擦。
  叶琛瞬间感觉无比头大。
  他们是做餐饮啊,做餐饮怎么能不注意卫生呢?
  要是被客户看到,一碗冰雪冷元子都休想卖出去。
  叶琛赶紧解下腰间的水葫芦,对着老三招手道:“过来,净手。”
  三壮的手黑黢黢的,都是泥,明明吃饭的时候洗过了。
  见老父亲一脸严肃,小家伙立刻告饶道:“爹,我以后注意点就是了,还是别洗了,一会儿又脏了。”
  一只蝗虫飞到了老大身上,这小家伙的神又被分走了,然后猛地一抓,两只手当着叶琛的面,给来了个分尸。
  这一次更惨烈,绿汁都溅到了他脸上。
  叶琛一双眼睛瞪得溜圆。
  叶三壮赶忙求饶,“爹,我错了,没忍住。”
  他连忙在水葫芦里接着水,开始洗脸洗手。
  生怕大哥得了老爹号令,一脚将自己踹下牛车。
  叶琛看着周围,不时有蝗虫在地上乱窜,不算多,也不算少。
  叶丰顺大叔皱着眉头道:“今年这蝗虫有点多啊,莫非是要闹灾!今年干旱的厉害,要是真的蝗虫过境,别说咱们清河村,怕是整个朐临镇,整个北海县都保不住了。”
  “丰顺叔,怎么可能!”叶大壮猛烈地摇头,“去年闹过蝗虫了,他们都飞走了,怎么可能再回来。”
  赵丰顺沉默了,孩子小,经历得少。
  叶琛没有说话,而是数了数地上时而飞起,时而跳跃的蝗虫。
  数了数,怕是得有个几十只。
  若是真的来了蝗虫大军,这好不容易浇了水的稻子,怕是要遭罪。
  他隐约记得,上一世看新闻时,巴巴羊遭了蝗灾,兔子国一口气捐献了数万只鸭子的新闻。
  在他的记忆里,鸡和鸭都是可以吃蝗虫的。
  家里只有三只鸡,这完全不够,就算是立刻孵化小鸡,时间也来不及,如果能直接兑换,或者在镇上买些小鸡,小鸭就好了。
  到时候自己就可以看见,门前大桥下,游过一群鸭,大家快来数一数,二四六七八了。
  叶琛发散着思维,想着怎么拯救自己家的庄稼。
  牛车很快抵达镇上。
  这会儿,日头已经升起来一些了,街道上人来人往,打把式的,卖艺的,插着草标卖儿卖女的,撂场子比武招亲的,摆摊卖草鞋的,干啥的都有。
  “卖煎饼咧,新出锅的煎饼,卷了大葱咧。”
  “卖泥人喽,好看好玩儿的泥人!”
  “高昌国的切糕,高昌国的切糕嘞。”
  大家扯着嗓子吆喝,街边儿的空地已经被占满了。
  清河村离着镇上有些远了,起那么早,连个摊位都没占上。
  叶琛在街尾,寻了个宽敞地界,这里离着市集已经比较远了,人也少一些。
  叶琛对老三开口道:“三壮,你守着咱们家的吃饭的家伙,钢管擦亮点,谁敢来闹事,揍完就跑,东西扔了就扔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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