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章 追尾

  秦晏舟望着沈烟头也不回离开的背影,漆黑的瞳孔愈发深邃,让人一眼望不到底。
  宋佳凝端着两杯香槟走过来,口吻随意道,“看来宴席是吃不到了,喝杯香槟润润喉吧,也不算白跑一趟。”
  秦晏舟接过来,漫不经心的跟她碰了下杯,随后一饮而尽,把酒杯重重的放在吧台上,转身离开。
  宋佳凝视线追随着他,直到他的身影彻底消失在宴会厅门口,这才小口小口抿着杯中酒,缓缓的叹了口气。
  沈烟坐在车后排,气得后背发热,她叫江川打开半边车窗,侧过头猛吸气,仿佛喝下一肚子凉气,才能平息她蹭蹭上窜的怒火。
  江川边开车边从后视镜打量她,出声问,“秦晏舟跟方珩有仇吗?他这么做,不仅方珩完了,方家今后在燕京也彻底抬不起头了。”
  沈烟冷着脸,“他跟方珩有没有仇不知道,反正跟我有仇!”
  她心里门儿清,秦晏舟就是见不得她顺利找到合作方,生怕她捷足先登抢占了先机!
  江川抿了抿唇瓣,“今天秦晏舟跟宋家小姐一起露面,没准是秦宋两家有意在科技城的项目上合作。”
  沈烟知道江川不是故意火上浇油的气她,但还是忍不住窝火,心里那口气像是越吹越大的气球,只差一针爆破。
  前方红绿灯,江川踩下刹车,车子刚停稳,伴随着砰的一声,后面的车追尾了,沈烟身体惯性地往前倾了一下。
  她眼底的烦躁更盛,跟江川同步打开车门迈步下车。
  紧贴着她的车屁股的是一辆布加迪,打开的车门旁站着西装革履的高个子男人。
  第一眼看过去,沈烟只觉得眼熟。
  男人五官跟秦晏舟有四五分像,只是整体长相偏柔和,举手投足间给人一种温润如玉的亲切感。
  不等沈烟想起他是谁,男人已经主动走过来,温声叫道,“弟妹。”
  沈烟神色微微一怔,很快被他这声称呼点醒。
  男人正是秦晏舟同父异母的大哥,秦臻。
  秦兆和一婚生了个女儿,就是顾淮安的妈妈,二婚则生了两个儿子,老大秦臻,老二秦遇,所以秦晏舟一直被外界称为秦三少。
  之所以沈烟对秦臻没什么印象,是因为两人只在一年前的婚礼上见过一面,后续再无交集。
  离婚前,沈烟刻意避免跟秦臻接触,是因为知道秦晏舟跟他不合,两兄弟属于表面和睦,背地里恨不得捅死对方的关系。
  现在不想跟他过多接触,是因为刚被装的人模狗样的方珩欺骗了,单纯对同种风格的人没什么好印象。
  沈烟红唇轻启,口吻介于礼貌和疏离之间,“虽然你大部分时间待在云城,但也不至于消息这么不灵通吧?我跟秦晏舟已经离婚了,麻烦注意你的措辞。”
  秦臻扬了扬眉梢,“是我唐突了,沈小姐,实在抱歉,不管需要赔偿还是送修,我都全力配合。”
  正常人看在曾经的那层关系上,这种时候一般会说:车也没什么大问题,就算了吧。
  但沈烟从来不做无用的客套,她现在跟秦晏舟都没办法心平气和,秦臻顶对多算是个有过一面之缘的陌生人。
  她看了眼车尾的剐蹭程度,笑容淡到几乎没有,“那你按市场价赔给我两百万的补漆费吧。”
  秦臻一向喜怒不形于色的人,闻言都愣了两秒,随后扬起一抹笑,一边掏手机一边说,“好,那我们留个联系方式,我转给你。”
  沈烟神色淡淡,侧过头对身侧的人说,“江川,收钱。”
  说罢就头也不回的重新上了车。
  秦臻老老实实的跟江川在街边完成了二百万的账户交易,看着很快驶离视线的黑色宾利,他脸上笑意渐浓。
  一旁的保镖出声提醒,“大公子,这位沈小姐看起来可不是个好拿捏的主。”
  秦臻眼眸微眯,一双稍显阴柔的桃花眼里带着危险的笑意,“利益面前没有永远的敌人,还有将近两个月的时间,我们拭目以待!”
  沈烟跟方珩正在接触的事并没有外人知晓,所以方珩此次丢人现眼并没有牵连到沈烟。
  只是经过这件事,程柏昌在物色人选上更加谨慎,恨不得把对方十八辈祖宗都挖出来查一遍。
  沈烟人没少见,满意的却几乎没有。
  实在不是她眼光太高,主要这些世家公子哥基本上分为两种极端,要么是各方面都算得上优秀,却爱慕她已久,想要跟她假戏真做的,要么就是唯唯诺诺,没有主见,比她还像女人的。
  苏莎听着沈烟对这些奇葩少爷的描述,眉头紧锁,随后一针见血,“其实你根本就不想联姻吧,对吧?”
  沈烟张了张嘴,想反驳,却抿着唇瓣沉默了。
  说实话,她确实不想,可有些事不是她不想就可以不做的。
  以程家的处境来看,除了联姻这条路之外,没有人会放心的跟程家合作。
  苏莎见她满脸愁容,拍了拍她的肩膀说,“下周有个慈善拍卖会,我正好看中了其中一件藏品,你陪我一起去呗。”
  沈烟捏了捏眉心,想都不想的拒绝,“我最讨厌这种无聊的拍卖会,有钱我直接捐了不好吗?非要搞这种形式主义,谁知道拍卖的钱最后进了谁的腰包?”
  苏莎冲她眨了眨眼,撒娇的口吻说,“哎呀,求你了,你不去我心里没底!”
  沈烟拧着眉,还想拒绝,苏莎不由分说的拉着她起身,“就这么说定了,走走走,我带你去置办两身行头!”
  半小时后,苏莎妆容精致,打扮贵气。
  反观沈烟,素面朝天,连衣服都懒得换,白衬衣黑西裤,外披一件简单的咖色风衣。
  两人一起出现在奢侈品云集的商贸大楼里,不看脸的话,沈烟活像个给苏莎拎包的助理。
  沈烟不管做什么都是目标明确,速战速决,所以对于苏莎慢悠悠的试礼服这件事,表现出极大的不耐烦,可谁让是亲闺蜜呢。
  她无奈的叹气,让苏莎先慢慢试,自己则转身去了隔壁的一家奢侈品包店,先帮苏莎筛选一下,节省时间。
  店员习惯性的把注意力放在她的穿着打扮上,很快就以主观意识给她划分好了等级,连一句欢迎光临都没有,就这么把沈烟晾在一旁。
  沈烟不以为意,自顾自的闲逛。
  她原本没什么想买的,不过恰好有一款包吸引了她的注意。
  是一款板砖大小的盒子包,纯手工羊皮打造,外观精美,设计新颖独特。
  只不过沈烟看中的不是它的品牌,更不是它的外观,而是这只包的整体框架都是由厚厚的铁皮包裹起来的。
  沈烟很满意,人生第一次有了购物的欲望。
  毕竟这包打人一定很疼,是个可以随身携带,并且十分趁手的打架工具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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